关于河南地区申请设立美术考级点的规定
为推动河南地区社会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,根据《社会艺术水平管理办法》和美术考级发展的实际情况,确保美术考级工作的优质高效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申请设立考级点的基本条件:
(1)独立法人单位或具有办学资质的民办艺术教育机构、画室等
(2)具有一定生源且有利于组织考生报名、考试;
(3)有固定教学场地,相应的电脑等办公、通讯设备;
(4)有专人负责报考事务,工作人员须具有一定美术基础知识;
(5)郑州市区一次性报考人数需达到30人以上,其余地区需达到50人以上。
二、申请材料:
(1)单位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(2)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(3)教学场地证明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(4)填写《美术考级考试点设立申请表》;
( 5 ) 学校基本情况说明(包括开办时间、开设科目、师资及生源情况等)
三、申请程序
一、申请单位提出书面申请,申请书中应当载明学校开办的艺术专业,设置考场范围,学校及负责人的基本情况,开办资金的数量和来源等内容,申请书由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;
二、提交材料
(1)单位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(2)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(3)教学场地证明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(4)填写《美术考级考试点设立申请表》;
( 5 ) 学校基本情况说明(包括开办时间、开设科目、师资及生源情况等)
申请单位提供申请材料后,由中国美术学院考级中心河南考区办公室审核;并报中国美术学院
考级中心批准备案后,双方签订书面协议,确立委托合作关系。
联系电话:0371-56765501 13526884034
受理时限:7-15个工作日。
受理电子邮箱:232324252@qq.com。
发送邮件时一定标注清楚学校信息和邮件内容
中国美术学院社会美术水平考级河南考区办公室
二0一六年一月一日